第344章開眼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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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44章 開眼界
陸令都算是長見識了,即便他接觸過這麽多人,這一次都表示學到了。
馬思臻這頓揍絕對是沒有白挨,配合警方幹活效果非常好,他很快就把陶雅文單獨叫了出來,大概用了兩分鐘,就說服了陶雅文。
陶雅文聽聞父親當初的事情已經敗露,嚇壞了。
要是警察跟她這麽說,她肯定不信,但是馬思臻跟她說,她就信了,而且還覺得馬思臻有情有義,主動把這麽重要的情報告訴她。
這戀愛腦,把陸令都看呆了,這麽簡單的嗎?
不僅如此,陶雅文還去說服了她媽。陶雅文的老媽只是個農村婦女,被女兒一勸,也願意招供。原理很簡單,她們都相信這個事情已經徹底敗露,坦白從寬,盡早坦白。
震撼陸令一整年!
這母女倆,都是當年案件的知情者,也都能辨認出來李樂樂,不僅如此,陶雅文的母親李美萊,還做了兩件事。
一件,是錄了一個視頻,給丈夫看的,希望丈夫坦白從寬,爭取立功。
另一件,是把當年從李樂樂那裏獲得的60萬元拿了出來,要求上繳贓款。
案子當年的主犯,還是李樂樂。只不過,陶萬宇、陶雅文、王一雯都參與了。
陶雅文和王一雯當時都只有十一二歲,不僅不需要負任何刑事責任,而且她們的參與度明顯不夠,能不能認定共犯都不好說。
有這些證據,陶萬宇那邊想突破就簡單了,如此一來,李樂樂在劫難逃。
“我就能做這些,別的不要找我!”馬思臻一臉無奈。
他並不是很喜歡陶雅文,尤其是最近這段時間。最近,馬思臻學好了一點,也開始讀書,對陶雅文不是那麽感冒。
誰知道,這個樣子的馬思臻,卻更加吸引陶雅文了。馬思臻這次為了搞定此事,誰也不知道許諾了什麽事。
“還有一個事,得你去問。”陸令道。
“我不去了!愛誰去誰去!”馬思臻說著,堵著氣,轉身就走。
他太委屈了,現在他已經這麽乖了,今天被老哥狠狠修理了一頓,然後還要違背本心,去勸陶雅文。
馬思臻堵著一肚子的氣,就要走,被青山一把拉住了,青山道:“你先聽完陸哥說話。”
馬思臻已經是個十五六歲的大小夥子了,今天馬思裕揍他都有些困難,還是有股子蠻勁的,現在也在氣頭上,非要走。
可是他無論怎麽用力,都無法掙脫分毫。最後,青山怕傷到他,把他提了起來。
馬思臻本來還一臉桀驁,這會兒委屈的不行了,哇的就哭了出來。
你們太欺負人了啊嗚嗚嗚嗚嗚……
見到馬思臻哭,青山把他放下,然後三個大老爺們,就在這盯著馬思臻哭。
“要不你聽聽,他們有什麽事要問?”馬思裕安慰了一句,上去拍了拍弟弟的肩膀。
馬思臻不聽,哭的更大聲了。
這仨人,都是20來歲,也都是那種對哭泣沒啥共情的年齡,就在這看著馬思臻哭,最後,都蹲坐在一旁,看馬思臻哭。
馬思臻開始真的怨氣滿滿,哭了一會兒,怨氣少了一些,就有些別的情緒,比如說尷尬。
餵餵餵你們仨攔我一下,哄我一下,給我個臺階下啊!總不能真的讓我哭死吧!
陸令見狀,過來安慰了兩句,接著道:“我就想讓你問問她,之前,有人去我們孫所的汽車那裏,卸了幾個輪胎螺絲,這個事是誰幹的?”
“什麽螺……”馬思臻說話還有些抽泣,顯然他已經踩到了陸令遞過來的臺階上。
……
幾分鐘後,陸令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。
當初給孫所輪胎卸螺絲的,不是陶雅文。
這答案倒也是意料之中。
針對孫所的所作所為,應該並非東坡村的人所為,這應該還是李樂樂那邊做的事。
關於這個村裏的線索,就此告一段落。
現在,整個村,還需要找的人,只剩下了一個,那就是王成、楊麗的女兒王一雯。
……
收拾好了一切的證據,陸令和馬思裕表達了感謝。
馬思臻在一旁充滿了幽怨。
馬思裕和陸令分開的時候,在弟弟旁邊,給弟弟許諾了一句話。
馬思臻聽了這句話,眼前一亮,心情好了大半。
……
“陸哥,咱們回縣城嗎?”青山問道。
“不急,咱們回所一趟,把材料給燕雨他們傳回去,咱們休息一下再回去。”陸令選擇了摸魚。
“好。”青山點了點頭。
……
中午時分。
“恭喜恭喜,入D了,”東安縣看守所裏,一名臉上有紋身的漢子,扭動著身體,拿著一張文書,似乎非常高興。(註,黑話,這意味著嫌疑人被逮捕。除此之外,“下隊”代表離開看守所去了監獄。)
李樂樂的案子,刑拘只能有7天,但是檢察院批準的逮捕,最多可以延長到7個月。
刑拘的標準比較低,之前有一個人指認他被李樂樂買通給孫國龍的中藥下毒,基本上就可以刑拘。逮捕不一樣,逮捕需要更有價值的證據。刑訴法裏對此有諸多規定,不多贅述。
在《國家賠償法》裏,如果公安並非違法拘留,即便嫌疑人最終釋放,也不需要進行國家賠償。
但如果逮捕錯了,那就需要國家賠償。從這個角度上來說,逮捕真的比刑拘要困難很多。
李樂樂一直很自信,他覺得自己這次雖然被收押,但警察也拿他沒辦法,七天之後他就重新恢覆自由了。也正因為這種態度,他壓根就不會搭理自己號裏的其他人。
在這裏待著的,誰也別說自己牛逼,老實點、合群的能過得舒服一些。要麽就是真有實力。
李樂樂按理說,也屬於真有實力那種,但是他不屑表現,他就在等七天結束,這幾天這個叼樣子,不知道讓多少人不爽。
這回,幾個牢頭看到逮捕通知書,知道李樂樂沒什麽本事,嘿嘿笑著,對李樂樂羞辱了起來。
李樂樂一臉的陰翳,他從牢頭手裏接過來《逮捕通知書》,仔細地看了起來,還伸手摸了摸紅色的印文。
“看半天,看什麽看,看了就能出去不成?”牢頭說著,拿出印臺和一支筆,放在看守室門口唯一的一張桌子上,“簽字,一會兒我還給管教送回去。”
看守所裏的很多東西都比較有特點,比如說這支筆,就是一根被橡膠包裹的筆管,不僅如此,筆的尾部,有個雞蛋那麽大的塑膠球。
這是為了防止被羈押人士吞下筆來要求去醫院。
是真的。
李樂樂感覺不可置信,但還是沒亂動這張通知書,輕輕放在了桌子上,也不簽字,就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,盤腿坐了下去。
牢頭似乎也猜到這個情況,現在,門口還有管教在。
他把逮捕通知書、筆、印臺給遞了出去:“領導,他不簽字。”
不簽字也無所謂,警察備註一下就是。
管教也不在意這個事:“要註意監規!”
說完,管教從門口的欄桿這裏,沖著裏面說道:“要找律師嗎?別回頭再煩我。”
李樂樂一言不發,就坐在那裏,管教他也不搭理。
他知道,他滿七天沒出來,家裏人一定會給他安排律師。
只是,他怎麽也想不到,自己究竟是哪個方面出了問題。
……
陸令和青山回了派出所,案子辦理得成功,心情自然是好。
現在,已經基本上足夠給廖峻一個交代了,當然,還不到時候。
還有三天就要過年,派出所進入了一年一度的清閑時光。
去年的時候,派出所到了過年前後就是這樣,非常閑。
去年下了一場大雪,直接導致陸令沒有按時休息,當時陸令和青山還一起參與了抗雪災的任務。
說起來,這種任務是非常舒服的,因為不用動腦。
“事情居然是這麽回事……”孫國龍聽著陸令的講述,終於明白了是怎麽一回事。
原來,“牙”的死確實是謀殺!
這樣覆雜的案子,顯然超過了孫國龍的能力範圍,但他畢竟參與了這麽久,陸令一說,他就自然而然地明白了。
聊完這個,二人又接著聊起了去年的時光。
兩個許久未見的人,見面後都差不多,總是會敘舊。
和孫所聊完,陸令和青山在這裏吃了午飯。
走的時候,他倆也沒說,不然大家還得送,飯後在派出所坐了一會兒,喝了幾杯茶。
二人準備往外走,卻在值班大廳裏,遇到了一起糾紛。
一個男的,被打了,要求警察處理。
這男的大概30歲,身高1米75左右,比較瘦,看著有些文人氣質,戴著眼鏡,一看就不是本地人。
陸令見狀,也沒走,和前臺的張本秀了解了一下,才知道是怎麽回事。
眼鏡男是外地的,這次臨近過年,來這裏的女朋友家見女朋友的父母。他工作比較忙,最近應該剛有時間,明天還要趕回去。
結果,誰也不知道怎麽回事,昨天晚上,因為喝多了,他居然和未來的老丈人動了手。
動手的結果不言而喻,他沒打過50多歲的未來老丈人。
倆人都沒有受傷,與其說是動手打起來,不如說是爭吵的範疇上升發生了簡單的肢體沖突就被攔開。
沒什麽原則問題,二人也都是酒精作祟。
都沒有受傷。
今天中午,這男的才睡醒。
而他女友的父親,早上早早就起來了。
這大爺倒是沒覺得有啥,就覺得昨天晚上不該動手,但是沒什麽大不了的,現在再想想,雙方都有錯。
可這位眼鏡男,中午起床之後,想起自己被打的事情,身上隱隱作痛,來這邊報了警。
張本秀接待的他,感覺這種家務事沒什麽必要管,就把眼鏡男晾在了原地。
在張本秀看來,這貨就是酒還沒醒,在這待一會兒,自然而然就知道走了。
大過年的,這點事,報警?神經病啊。
可是,張本秀也沒想到,這個人非常非常執著,就非要等警察。
張本秀說這裏的警察現在都有事在忙,眼鏡男就說不著急,他可以等。
於是,他等到了陸令和青山。
陸令聽到這個事,就想著順手幫忙解決了,畢竟這也不是難事。
可是,陸令溝通了一番才明白,這個眼鏡男根本沒辦法溝通,就要求警察依法辦事。
警察處理這種案子,這種情況一般懶得把對方喊過來。
不是不能喊,是如果喊過來,這事起碼還得忙好幾個小時。如果這會兒能把這個眼鏡男說通了,後面的事情自然而然就省了。
為什麽普通人有時候報警能遇到推諉扯皮?主要也就是這個原因,警察想快點把事情給處理了。
以陸令的手段,溝通了這麽久,這個人絲毫不為所動。
“按照你的說法,你們倆是互毆,真的要處理,連你一起也要處理!”張本秀在前臺那裏坐著,沖著這邊喊了一句。
他看不下去了!
這報警人咋回事啊。
“一起處理就一起處理,要依法辦事!”眼鏡男絲毫不退讓。
陸令一開始的時候,對這個人有些不解,以為這個人是傻、軸、沒事找事。
溝通了一會兒,陸令發現了一個問題,這個人,是純粹的較真。
這倒不是誇他,也不是罵他,就是人家真的非常有原則。在眼鏡男看來,打人不對,打人就要被處理,打人就要報警。
陸令也不想說“你這樣你這對象肯定得黃”,因為這男的肯定是知道此事,可是他還是要這麽做。
就是這麽較真。
陸令一向處理這種事得心應手,現在也甘拜下風。今天,服了兩次了。
馬思臻讓他服了一次,在這又遇到一個大哥。
最後,孫國龍都出來了,也是溝通了一會兒,發現沒有任何辦法。
最終,只能去把和他昨晚發生沖突的大爺給叫了過來。
大爺都驚了,這種事,大過年的鬧到派出所,真的是聞所未聞!
倆人都沒有肉眼可見的傷勢,派出所也不需要做傷情鑒定。
最終,給二人取了兩份筆錄,給家裏的兩個女士也取了筆錄。因為沒有傷情,情節輕微,警察給了倆人一人一個警告,並告知眼鏡男,相關民事問題可以走起訴。
這個事這才告一段落。
走之前,陸令還特地看了看這個較真男的身份信息。
C省C市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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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是警察跟她這麽說,她肯定不信,但是馬思臻跟她說,她就信了,而且還覺得馬思臻有情有義,主動把這麽重要的情報告訴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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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母女倆,都是當年案件的知情者,也都能辨認出來李樂樂,不僅如此,陶雅文的母親李美萊,還做了兩件事。
一件,是錄了一個視頻,給丈夫看的,希望丈夫坦白從寬,爭取立功。
另一件,是把當年從李樂樂那裏獲得的60萬元拿了出來,要求上繳贓款。
案子當年的主犯,還是李樂樂。只不過,陶萬宇、陶雅文、王一雯都參與了。
陶雅文和王一雯當時都只有十一二歲,不僅不需要負任何刑事責任,而且她們的參與度明顯不夠,能不能認定共犯都不好說。
有這些證據,陶萬宇那邊想突破就簡單了,如此一來,李樂樂在劫難逃。
“我就能做這些,別的不要找我!”馬思臻一臉無奈。
他並不是很喜歡陶雅文,尤其是最近這段時間。最近,馬思臻學好了一點,也開始讀書,對陶雅文不是那麽感冒。
誰知道,這個樣子的馬思臻,卻更加吸引陶雅文了。馬思臻這次為了搞定此事,誰也不知道許諾了什麽事。
“還有一個事,得你去問。”陸令道。
“我不去了!愛誰去誰去!”馬思臻說著,堵著氣,轉身就走。
他太委屈了,現在他已經這麽乖了,今天被老哥狠狠修理了一頓,然後還要違背本心,去勸陶雅文。
馬思臻堵著一肚子的氣,就要走,被青山一把拉住了,青山道:“你先聽完陸哥說話。”
馬思臻已經是個十五六歲的大小夥子了,今天馬思裕揍他都有些困難,還是有股子蠻勁的,現在也在氣頭上,非要走。
可是他無論怎麽用力,都無法掙脫分毫。最後,青山怕傷到他,把他提了起來。
馬思臻本來還一臉桀驁,這會兒委屈的不行了,哇的就哭了出來。
你們太欺負人了啊嗚嗚嗚嗚嗚……
見到馬思臻哭,青山把他放下,然後三個大老爺們,就在這盯著馬思臻哭。
“要不你聽聽,他們有什麽事要問?”馬思裕安慰了一句,上去拍了拍弟弟的肩膀。
馬思臻不聽,哭的更大聲了。
這仨人,都是20來歲,也都是那種對哭泣沒啥共情的年齡,就在這看著馬思臻哭,最後,都蹲坐在一旁,看馬思臻哭。
馬思臻開始真的怨氣滿滿,哭了一會兒,怨氣少了一些,就有些別的情緒,比如說尷尬。
餵餵餵你們仨攔我一下,哄我一下,給我個臺階下啊!總不能真的讓我哭死吧!
陸令見狀,過來安慰了兩句,接著道:“我就想讓你問問她,之前,有人去我們孫所的汽車那裏,卸了幾個輪胎螺絲,這個事是誰幹的?”
“什麽螺……”馬思臻說話還有些抽泣,顯然他已經踩到了陸令遞過來的臺階上。
……
幾分鐘後,陸令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。
當初給孫所輪胎卸螺絲的,不是陶雅文。
這答案倒也是意料之中。
針對孫所的所作所為,應該並非東坡村的人所為,這應該還是李樂樂那邊做的事。
關於這個村裏的線索,就此告一段落。
現在,整個村,還需要找的人,只剩下了一個,那就是王成、楊麗的女兒王一雯。
……
收拾好了一切的證據,陸令和馬思裕表達了感謝。
馬思臻在一旁充滿了幽怨。
馬思裕和陸令分開的時候,在弟弟旁邊,給弟弟許諾了一句話。
馬思臻聽了這句話,眼前一亮,心情好了大半。
……
“陸哥,咱們回縣城嗎?”青山問道。
“不急,咱們回所一趟,把材料給燕雨他們傳回去,咱們休息一下再回去。”陸令選擇了摸魚。
“好。”青山點了點頭。
……
中午時分。
“恭喜恭喜,入D了,”東安縣看守所裏,一名臉上有紋身的漢子,扭動著身體,拿著一張文書,似乎非常高興。(註,黑話,這意味著嫌疑人被逮捕。除此之外,“下隊”代表離開看守所去了監獄。)
李樂樂的案子,刑拘只能有7天,但是檢察院批準的逮捕,最多可以延長到7個月。
刑拘的標準比較低,之前有一個人指認他被李樂樂買通給孫國龍的中藥下毒,基本上就可以刑拘。逮捕不一樣,逮捕需要更有價值的證據。刑訴法裏對此有諸多規定,不多贅述。
在《國家賠償法》裏,如果公安並非違法拘留,即便嫌疑人最終釋放,也不需要進行國家賠償。
但如果逮捕錯了,那就需要國家賠償。從這個角度上來說,逮捕真的比刑拘要困難很多。
李樂樂一直很自信,他覺得自己這次雖然被收押,但警察也拿他沒辦法,七天之後他就重新恢覆自由了。也正因為這種態度,他壓根就不會搭理自己號裏的其他人。
在這裏待著的,誰也別說自己牛逼,老實點、合群的能過得舒服一些。要麽就是真有實力。
李樂樂按理說,也屬於真有實力那種,但是他不屑表現,他就在等七天結束,這幾天這個叼樣子,不知道讓多少人不爽。
這回,幾個牢頭看到逮捕通知書,知道李樂樂沒什麽本事,嘿嘿笑著,對李樂樂羞辱了起來。
李樂樂一臉的陰翳,他從牢頭手裏接過來《逮捕通知書》,仔細地看了起來,還伸手摸了摸紅色的印文。
“看半天,看什麽看,看了就能出去不成?”牢頭說著,拿出印臺和一支筆,放在看守室門口唯一的一張桌子上,“簽字,一會兒我還給管教送回去。”
看守所裏的很多東西都比較有特點,比如說這支筆,就是一根被橡膠包裹的筆管,不僅如此,筆的尾部,有個雞蛋那麽大的塑膠球。
這是為了防止被羈押人士吞下筆來要求去醫院。
是真的。
李樂樂感覺不可置信,但還是沒亂動這張通知書,輕輕放在了桌子上,也不簽字,就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,盤腿坐了下去。
牢頭似乎也猜到這個情況,現在,門口還有管教在。
他把逮捕通知書、筆、印臺給遞了出去:“領導,他不簽字。”
不簽字也無所謂,警察備註一下就是。
管教也不在意這個事:“要註意監規!”
說完,管教從門口的欄桿這裏,沖著裏面說道:“要找律師嗎?別回頭再煩我。”
李樂樂一言不發,就坐在那裏,管教他也不搭理。
他知道,他滿七天沒出來,家裏人一定會給他安排律師。
只是,他怎麽也想不到,自己究竟是哪個方面出了問題。
……
陸令和青山回了派出所,案子辦理得成功,心情自然是好。
現在,已經基本上足夠給廖峻一個交代了,當然,還不到時候。
還有三天就要過年,派出所進入了一年一度的清閑時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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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下了一場大雪,直接導致陸令沒有按時休息,當時陸令和青山還一起參與了抗雪災的任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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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事情居然是這麽回事……”孫國龍聽著陸令的講述,終於明白了是怎麽一回事。
原來,“牙”的死確實是謀殺!
這樣覆雜的案子,顯然超過了孫國龍的能力範圍,但他畢竟參與了這麽久,陸令一說,他就自然而然地明白了。
聊完這個,二人又接著聊起了去年的時光。
兩個許久未見的人,見面後都差不多,總是會敘舊。
和孫所聊完,陸令和青山在這裏吃了午飯。
走的時候,他倆也沒說,不然大家還得送,飯後在派出所坐了一會兒,喝了幾杯茶。
二人準備往外走,卻在值班大廳裏,遇到了一起糾紛。
一個男的,被打了,要求警察處理。
這男的大概30歲,身高1米75左右,比較瘦,看著有些文人氣質,戴著眼鏡,一看就不是本地人。
陸令見狀,也沒走,和前臺的張本秀了解了一下,才知道是怎麽回事。
眼鏡男是外地的,這次臨近過年,來這裏的女朋友家見女朋友的父母。他工作比較忙,最近應該剛有時間,明天還要趕回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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動手的結果不言而喻,他沒打過50多歲的未來老丈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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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他女友的父親,早上早早就起來了。
這大爺倒是沒覺得有啥,就覺得昨天晚上不該動手,但是沒什麽大不了的,現在再想想,雙方都有錯。
可這位眼鏡男,中午起床之後,想起自己被打的事情,身上隱隱作痛,來這邊報了警。
張本秀接待的他,感覺這種家務事沒什麽必要管,就把眼鏡男晾在了原地。
在張本秀看來,這貨就是酒還沒醒,在這待一會兒,自然而然就知道走了。
大過年的,這點事,報警?神經病啊。
可是,張本秀也沒想到,這個人非常非常執著,就非要等警察。
張本秀說這裏的警察現在都有事在忙,眼鏡男就說不著急,他可以等。
於是,他等到了陸令和青山。
陸令聽到這個事,就想著順手幫忙解決了,畢竟這也不是難事。
可是,陸令溝通了一番才明白,這個眼鏡男根本沒辦法溝通,就要求警察依法辦事。
警察處理這種案子,這種情況一般懶得把對方喊過來。
不是不能喊,是如果喊過來,這事起碼還得忙好幾個小時。如果這會兒能把這個眼鏡男說通了,後面的事情自然而然就省了。
為什麽普通人有時候報警能遇到推諉扯皮?主要也就是這個原因,警察想快點把事情給處理了。
以陸令的手段,溝通了這麽久,這個人絲毫不為所動。
“按照你的說法,你們倆是互毆,真的要處理,連你一起也要處理!”張本秀在前臺那裏坐著,沖著這邊喊了一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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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報警人咋回事啊。
“一起處理就一起處理,要依法辦事!”眼鏡男絲毫不退讓。
陸令一開始的時候,對這個人有些不解,以為這個人是傻、軸、沒事找事。
溝通了一會兒,陸令發現了一個問題,這個人,是純粹的較真。
這倒不是誇他,也不是罵他,就是人家真的非常有原則。在眼鏡男看來,打人不對,打人就要被處理,打人就要報警。
陸令也不想說“你這樣你這對象肯定得黃”,因為這男的肯定是知道此事,可是他還是要這麽做。
就是這麽較真。
陸令一向處理這種事得心應手,現在也甘拜下風。今天,服了兩次了。
馬思臻讓他服了一次,在這又遇到一個大哥。
最後,孫國龍都出來了,也是溝通了一會兒,發現沒有任何辦法。
最終,只能去把和他昨晚發生沖突的大爺給叫了過來。
大爺都驚了,這種事,大過年的鬧到派出所,真的是聞所未聞!
倆人都沒有肉眼可見的傷勢,派出所也不需要做傷情鑒定。
最終,給二人取了兩份筆錄,給家裏的兩個女士也取了筆錄。因為沒有傷情,情節輕微,警察給了倆人一人一個警告,並告知眼鏡男,相關民事問題可以走起訴。
這個事這才告一段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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